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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护花使者"厨师动刀捅人 结果致一死一伤

2010
05/23
18:05
3325
前日,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辩称,随身带刀是职业习惯,目的是为了随时练习雕花。 [b]案发:遇“情敌”拔刀相向[/b] 经查,被告人李某系武汉某餐厅厨师。2008年6月,他认识了武汉某职业学校女生小敏(化名)。随后,李某经常去学校找小敏。2009年12月20日晚,李某接到小敏同学电话,称小敏喝醉了,让他去接小敏。 李某赶到汉阳大道附近,看到小敏与另一男子刘某在一起,刘某声称他是小敏男友。随后,两人发生争执,遂引发打斗。其间,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叠刀,向刘某及其好友何某胸部猛刺后,逃离现场。何某因左肺被锐器刺中破裂,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的伤势为重伤。 次日,李某在工作的餐厅被公安机关抓获。 [b]庭审:带刀是为练习雕花[/b] 前日庭审时,公诉人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李某辩称,当时虽然自己拿出了刀,因为情况混乱,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刺伤被害人;他同时辩称,作为厨师习惯随身带刀,作为随时练习雕花之用。 庭上,被害人刘某和何某家属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李某表示,虽然自己没有财产,但会让家属筹款进行赔偿,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来源: 网友投稿 发布人: 如果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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