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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

2010
07/15
10:29
1724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市教育局近日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发行征订行为的意见”中规定:教材统一由新华书店发行。教辅由市教育书刊发行公司发行。各地、各学校选定的教材、教辅须分头向上述发行机构及其所属相关机构征订;高中教辅资料必须在市教育局出台的《教辅资料版本选用目录》范围内,本着“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原则征订。高中教辅资料由市教育书刊发行公司发行,教辅须与教材相一致,无配套教材的教辅一律不得征订。高中年级每科只能选用一个品种教辅。严禁各地、各学校以任何名义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教辅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教科书搭售、摊派各种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   校本资料的编写、印刷和发行,不得违反新闻出版的有关规定。   同时,严格规范经费管理。课本费必须按照“确保教材,限制教辅,控制资料”的原则使用。其标准为:省级示范学校450元/生·学期;市级示范学校400元/生·学期;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350元/生·学期(以上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学校或老师不得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商处购买资料,不得损害学生利益违规收费,不得参与教辅资料的经营活动,不得假借年级、班级、教师的名义违规组织征订高定价、高折扣的教辅资料。
来源: 随州日报社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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