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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到底要交哪些钱?

2010
08/04
14:45
1814
物价部门提醒:注意保存收据 遇不合理收费打12358 购房者收房时都要向销售方交纳一定费用才能办理收房手续,但是收房时到底要交哪些费用呢?近日,网友“随缘一笑”在中国随州网随州论坛发帖,对随城某楼盘的交房收费标准产生了质疑。 该网友在帖子中说,前几天收到翰林苑的收房通知书,其中交房收费中的几个项目让他不解:测量费应不应该由购房者承担?为什么收了物业管理费,还要交装修垃圾清运费、环卫生活垃圾费?公共设施费更是没有听说过。 7月26日,翰林苑物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郑威解释说,公共设施费包括垃圾转运站、路灯、绿化、楼道设施等建设与维护费用,收费标准是依据相关法规拟定,具体的收费项目与依据他们将予以公示。 记者就翰林苑交房收费标准问题咨询了有关部门。市物价局房产服务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翰林苑交房收费标准存在着几个问题:翰林苑物业管理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和房产部门评定等级,未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费没有依据,不能收取;测量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不需交纳;契税、登记费等项目表述不明。 购房者收房时到底要交哪些费用呢?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收房时要交两个方面的费用:物业公司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装修保证金在房屋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可以退还;代开发商收取的办证费用,包括契税、维修基金、房屋登记费、档案保管费等,其中按揭购房的还要交纳评估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档案保管费。 物价部门提醒购房者,要保存好交费凭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销售方存在不合理收费,购房者可以拨打物价举报电话12358,物价部门将介入调查,责令其改正不规范收费行为,退还不合理收费。
来源: 随州日报社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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