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随州新闻 曾都 正文

稻谷收购价略涨 籼稻0.97元/市斤粳稻1.05元/市斤

2010
09/24
20:44
1974
    本报讯 记者采阳、通讯员孙龙报道:据有关方面透露,今年我省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97元和1.05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5分和1角钱;执行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和中储粮总公司等六部门联合下发《201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明确了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和执行时间,即2010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97元、粳稻1.05元,每市斤同比提高了0.05元和0.1元;包括湖北在内的八省(区)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12月31日。
    《预案》还规定,中储粮总公司应指导和督促委托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购质价政策,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各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会商,准确判断市场价格水平,当市场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时,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业和委托收储库点要立即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严禁通过各种方式抬价或变相抬级抬价收购。为稳定市场预期,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较多时,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可暂缓轮入,并按管理权限适当延长轮换空库期。《预案》要求,各级农发行要切实做好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按照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发放收购贷款,及时足额保证资金供应。同时,要加大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力度,对违反收购质价政策的要坚决停贷。
来源: 随州日报社 发布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Notice: Part of the content of this site is submitted, published, edited and uploaded by netizens. This site only provides an exchange platform for such works, and is not responsible for their copyright. If you find any works on the website that infringe you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lease contact us and we will modify or delete them in a timely manner.
网友评论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所有评论
还没有人对此发表评论!
登陆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