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随州二中有多名学生及家长向本报反映,称该校教学楼边的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一些学生在考试期间作弊过程的视频,伤害了学生的自尊,侵犯了隐私权。
前日11时许,记者来到该校看到,一块宽约4米,高约1.5米的电子显示屏正对该校大门,显示屏上写着“曝光台”,屏幕左侧滚动播放着违纪学生的班级、姓名、作弊时间和相关违纪情况,屏幕右侧则以视频的形式重复播放着相关违纪学生的“作弊过程”。
记者看到,该校在电子屏上公布的作弊名单有6起共7人,均为高一学生。从该显示屏播放的视频监控画面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上榜”学生的“作弊过程”,且有红色箭头标注作弊学生所在的位置。根据公布的说明,这些学生多数是在考试时使用手机、夹带小抄或传递答案。
对此,该校部分学生表示赞同学校的处理方式,他们认为如此能促进考试公平。但多数学生认为,公开播放作弊场景的处理方式令人难以接受,特别是对于那些被“曝光”的学生,情何以堪。
陈先生是该校高一年级的一名学生家长。他认为,高一学生大多未满18周岁,既公布作弊视频,还点明班级、姓名,明显是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随州二中办公室主任曾凡强称,学校为建设标准化考场,在部分教室安装了监控摄像头,用于学校考试及高考的监控,前日大屏幕上公布的,是高一年级16日“重点高中联考”过程中的违纪情况。
该校副校长金玉善认为,用“曝光台”公布作弊学生名单的形式已持续多年,无可厚非。
他说,学校利用监控摄像头、大屏幕将违纪学生的作弊过程公布出来,能够让其他学生引以为戒,不再犯错。该校从16日开始,将学生违纪的视频公开播放后,接下来的几场考试,再未发现有学生作弊。
对此,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一夏姓负责人称,这属于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仅对校内公布,该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不干涉学校的这一做法。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王亚军律师认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隐私权”的具体内容,但是从《民法通则》上说,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的权力,显然不合适,学校应该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