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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县委政府综合楼违规“早产”谁之责?

2013
04/27
10:40
3572

2009年批准成立的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县级人民政府。但该县委县政府在新建综合办公楼过程中,完全颠覆正常的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先上车后补票,违规建设,致使该工程“早产”。

今年2月16日,湖北省发改委对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项目进行立项批复。11月14日,湖北省发改委进行了初步设计的批复。

但在去年12月24日的《随州日报》上,就已经刊发《随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封顶》一文,报道的是该工程于2011 年12月22日已喜封金顶。前几天,记者到随县实地查看,发现该工程内外装饰施工基本完成,即将投入使用。

发改委今年才立项审批

记者调查获得的资料表明:2012年2月16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收悉随县发展改革局《关于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项目立项的请示》(随县发改[2012]09号),经报请省政府批准(国生[2011]2789号、宪生[2011]3700号),同意其立项(鄂发改投资〔2012〕95号)。

记者不明白的是,随县发展改革局2012年的09号文件,是怎样获得省政府主要领导在2011年的批准的?

并且有关资料表明,2011年12月7日李宪生同志已调任海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怎么会在2012年的文件上批字呢?

不管怎么说,这个立了项的建设项目,到11月14日,湖北省发改委进行了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2]378号)。同意其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及结构设计方案等。公开文件显示,项目选址于随县厉山镇北岗村,具体建设地点在厥水河以西、316国道以南。

随州市去年已建成封顶

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今年2月才在省发改委立项,11月批复初步设计的办公大楼,在2010年12月14日就发布招标公告,称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采取BT(融资+施工总承包,验收合格后由招标方回购)模式,融资9000万元。

2011年12月7日,随县国土资源局发文,就随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这栋办公大楼的划拨用地进行批前公示:随县厉山镇北岗村10.1119公顷,地块编号 H[2011]43号。

如果只是这样,就没什么奇怪的了。可2011年12月24日,《随州日报》刊发的《随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封顶》一文,让记者彻底无语。文章说:该工程于2011年4月20日开工,预计明年年底竣工投入使用。12月22日,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喜封金顶。

该报道还称: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坐落在新县城行政中心,由综合办公大楼、行政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信访中心四大分项工程组成,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总投资1亿元。该工程于2011年4月20日开工,预计明年年底(2012年底)投入使用。

“早产”办公大楼违规多

某个县委政府修建办公大楼,怎么修、报批程序怎样,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随县县委县政府这个大楼的建设情况,有关业内人士说,从根本上就是违规的。

从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来看,湖北省发改委文件是今年2月立项、11月份批复,而该工程于去年4月20日就已开工。没有发改委的文件,该工程之前不可能按程序在国土、建设部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根据国家规定楼堂馆所项目实行“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该项目明显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先建后审。

从建设投资规模上来看,湖北省发改委的批文中明确意见:该办公楼总用地面积20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30平方米,工程概算为5545.87万元。而随县建的这栋办公大楼,实际面积为30000平方米,工程造价9000万元。建筑面积要比批文多出9040平方米,工程造价比批文超出3454.13万元,建筑成本3000元/㎡。该工程明显存在超计划标准投资建设。

此外,该工程在没有建设方面的证件就开工建设,是否存在国土、建设部门监管缺失?发改委如此这般被县级政府欺骗是心甘情愿还是过于官僚?随州市或随县是谁有这么大的胆敢于瞒天过海欺骗上级众多的管理部门?这些部门中又有谁该为这栋大楼的“早产”负责?记者将跟踪调查。

发布人: xine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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