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推动全民创业,随州市住建委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放宽建设投资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外);在“以钱养事”的原则指导下,逐步放开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维修养护市场,让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争,促进维修养护水平的提高。
二是精简行政审批流程。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派驻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对重点工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专办员制度,指定专人代为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精简、撤消、合并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将52项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精简到20项。精简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同一审批事项在系统内同时在多个窗口办理的程序,指定由一个窗口负责办理。办理同一事项,需重复提供同一资料的,只提供一次。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出售公有住房核准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其余审批事项除去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时间外,办理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对工业、公益、市政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20%征收,并确保不降低服务质量。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中坚持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实行辅导在先、查处在后的制度,杜绝“以罚代管”或“不教而罚”。实行“首查不罚”制度,对首次检查发现违规但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人身和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的不予处罚。必须处罚的,做到执法有据、裁量合理。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告知企业的申请复议权和诉讼权。企业对处罚事项、标准提出异议的,阐明法理,并不再加重处罚。
四是优化创业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住建委职能、科室职责和人员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再造后的工作流程和公开承诺时限办事。坚持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制。推进“保姆式”服务制,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办事机制,为企业、创业者、投资者、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