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4个月,百起交通事故摩托车占四成,三大问题凸显——八成无保险 安全意识差 很少去年检"
既能翻山越岭,又能走街串巷,城市交通中,经济方便的摩托车随处可见,摩托车几乎成了城乡众多家庭必备的交通工具,然而,摩托车也被列入危害交通安全的"头号杀手"。
从本月起,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再度大幅提高,这对肇事摩托车驾驶员来说在赔付方面是一道坎,摩托车驾驶员更应借此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路上“裸奔”事故多发伤人伤己
“一场事故,伤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和家庭。”回想起自己骑摩托车撞人及巨额赔付,21岁的广水小伙林某至今仍沉浸在无尽的悔恨中。
林某高中毕业,今年刚在广水一家公司找到工作,为方便上下班,从亲戚处借来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当代步工具。
4月6日晚8时许,林某下班驾车行至应山城区一路口时,将一名过马路的中年女子撞倒致其身亡。
被刑拘后,林某欲哭无泪,因为没买任何保险,四五十万元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都要自己出,巨额的赔偿费对这个农村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无独有偶。2月20日晚10时,王某骑摩托车在随州城区交通大道与一辆轿车相撞,车祸致王某当场死亡。
交警调查发现,王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没有办理牌照和交强险,属典型的三无车辆,且其体内酒精含量达75mg/100ml,属于酒驾。
机动性高摩托车成“马路杀手”
记者昨从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事故中队了解到,今年1至4月,城区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928起,其中涉及摩托车的有1075起,占36.7%,事故造成11人死亡,516人受伤。“今年前4个月城区共发生22起交通死亡事故,有11起涉及摩托车,占到一半。”交警支队四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一些人安全意识淡薄,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或超标助力车,闯红灯、随意变道、酒驾、超载、不戴头盔等现象比较普遍,飙车也时有发生。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夏季及春节前后,是摩托车事故高发期。同时,摩托车肇事伤亡率高,主要是因为摩托车机动性高、稳定性差、车况缺乏必要维护。此外,两轮摩托车起步及转向快,两轮平衡较差,急刹车或临时变道失控摔倒后,常常是“肉包铁”式倒地,易造成驾驶员内脏破裂、颅内或胸腔出血,导致重伤或死亡。
事故赔偿难投保状况令人担忧
本月1日起,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再度大幅提高,城镇居民(未满60岁)如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涨至41.68万元,农村居民(未满60岁)死亡赔偿金为15.7万余元。“今年以来,城区发生的11起摩托车死亡事故中,八成肇事摩托车没有任何保险,投保情况令人担忧。”据交警部门介绍,死亡赔偿金提高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车辆驾驶员至少要赔偿50万元以上。
许多摩托车驾驶员在没经过正规培训的情况下,现买现学现上路。由于使用灵活,无牌无证难以监管,引发事故后,受害人索赔难。而交强险自2006年实行以来,保额一直没有提高,即使买了交强险,对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巨额赔偿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同时,摩托车不像轿车可严格执行定期年审、强制报废。摩托车几百数千元都能买到,准入门槛低。有些事故中,肇事车辆甚至来路不明,网上购车、购买赃车等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也容易导致肇事逃逸。
强制报废生命更需要保障
随着摩托车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和随州市的交通整治,对摩托车加强了管理。今年5月1日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施行,其中,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行驶10万公里后必须强制报废,两轮摩托 车强制报废标准为13年、12万公里。
记者从随州市车管所了解到,机动车逾期3年未年检的须强制报废。目前,随州机动车逾期3年未年检的车辆达92373辆,其中摩托车达88450辆,占95.7%。交警部门提醒,超期服役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其车主应尽快到交管部门申请强制报废。“交通事故,伤人伤己,尤其是一些摩托车驾驶员都抱着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事故,面临的将是很高的赔付。”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的同时,应提高投保意识,做到有备无患,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提供一份保障。
此外,夏季是摩托车事故的高发期,市民白天出行或夜间纳凉时,也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