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结合随州市事业发展需要和2013年度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10个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见附表《随州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的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其中“最高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学历学位要求在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①应聘人员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随州人才网、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下载《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正、反两面),填写一式两份并签名。②应聘人员持报名表二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报名,并于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审验)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到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须在报名表签字盖章。③报名考试费按照市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收取,每人150元。由各主管部门收取报名表和报名费后,集中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2、应聘资格审查要求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查应聘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调整报名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其中符合国家、省有关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报名结束后不再审核相关材料,应聘人员也不得再提出加分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时间:5月23日――6月21日,应聘人员于6月25日――26日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与总成绩
按各单位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3、应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或考核。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各主管部门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于7月31日前提供档案和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复核,逾期不能提供审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各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0722-3235613
市信访局0722-3596710
市驻汉群众工作办公室 0722-359671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722-3316867
市住建委0722-3327981
市房产局0722-3236117
市规划局0722-3827910
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0722-3827896
市卫生局0722-3327365
市中心医院 0722-3252194
市中医医院 0722-3316631
市妇幼保健院 0722-3311785
淅河镇卫生院 0722-4511884
市环保局0722-3310938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0722-3312400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派 0722-3809886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