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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城区严禁设置彩虹门空飘物等广告设施

2013
06/28
11:03
2628

从随州市城管办获悉,今年7月1日起,随州城区所有道路两侧及沿线的广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严禁设置彩虹门、空飘物等广告设施,提倡用电子显示屏或台式指引牌替代。为此,市城管办组织专班,连日来给各临街责任单位、宾馆酒店、广告礼仪公司下发通知200余份,开始前期的宣传引导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管理,打造“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市政府“四治三化”工作总体部署,在完成对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广告牌清理工作之后,进入广告治乱工作的第二个节点:对擅自设置的宣传设施进行了清理整顿,现已清除广告横(垂)幅200余条,清理占道彩虹门、空飘汽球等宣传设施60余处,城市道路及空间秩序得到进一步优化。

从7月1日起,市城管办将整合城管、工商等部门力量,对违反规定擅自设置彩虹门、空飘物的当事人,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发布人: xine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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