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随州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全市115家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在自查基础上向市、县(市、区)安监部门提出复工验收申请,由市、县(市、区)两级联合检查验收,合格一家,同意恢复生产一家。
此次检查要求为: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为重点,对地下矿山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地压、露采防洪设施以及地采两个安全出口建设和地下采空区、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尾矿库坝体稳定性、排洪设施运行情况、防洪系统、排砂筑坝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