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检察院对随州城区飞车抢夺夜行女子37起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抢夺罪依法批捕。
据悉,王某系90后,初中毕业后离家在城区打工。因嫌工作辛苦,见随州市城区每晚很多骑电动车女子将提包放在踏板上,遂滋生抢夺夜行女子提包来“赚钱”念头。
2013年3月一天,王某开始启动“赚钱”计划,于当天晚上7点左右在城区一家饭店附近路段,驾驶平板摩托车,加速抢夺前面50多岁驾驶电动车女子放在踏板上手提包,非法占有提包内现金600余元、手机两部。
此后,尝到“赚钱快”滋味的王某,在短短不到2个月时间内,专在晚上7点至11点,驾驶摩托车在城区流动作案,跟踪骑电动车女子,趁机抢夺财物,先后飞车抢夺骑电动车上36个手提包,被37名女受害人控告抢夺现金4万余元,手机近30部,苹果平板电脑2部,其他财物若干。期间,王某跟踪夜行女子至一家医院门口,抢夺现金13000余元,手机2部,致该30余岁女受害者受伤。
王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城区行人安全。2013年5月一天王某在城区一家酒店再次飞车作案时被当地巡逻队员抓获。至此王某已经飞车作案37起,37名受害人大多数为21岁至45岁随州市城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