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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人口计生委:生育政策没放宽 生二胎有标准

2013
07/1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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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受网络媒体上关于生育政策将放宽的传言,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提出合并计生和卫生部门的影响,社会上有人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松了,生育政策放宽了,普遍可以生二胎了。事实上,社会上的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是没有依据的。随州市人口计生委重申:我省现行生育政策未变。

首先,中央明确规定,机构合并后,人口计生工作实行“三个不变四个到位”,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这 “三个不变四个到位”充分说明机构合并后,计生工作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其次,我省目前生育政策未作任何调整,仍然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夫妻双方或一方属城镇居民的,适用城镇居民的生育政策。即符合四种条件中的一种,经本人申请可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一是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是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三是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四是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除此以外,按照生育政策均只允许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的,除适用城镇居民的生育政策规定外,符合五种条件中的一种,经本人申请也可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一是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二是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三是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四是夫妻只有独生女的;五是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有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生育:一是属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二是故意致婴儿死亡的;三是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死亡证据、证明的;四是遗弃子女的。

发布人: xine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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