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政府出台了 《关于调整随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这是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自2011年调整后再次上调,人均养老金待遇增幅达10%,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调整具体办法: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随政发[2007]38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1元;在以上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本次调整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