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随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陈传根同志为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
陈传根,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湖北仙桃人,省委党校研究生,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潜江县饮食服务公司干部、潜江县委办公室副科长、共青团潜江县(市)委书记等职;1996年3月任中共天门市委常委;1998年2月兼任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部长;1999年10月任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006年1月任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06年11月省委提名为随州市政府副市长,同年12月当选为随州市政府副市长;2009年6月任中共随州市委常委,同年7月任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部长;2013年9月省委提名为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