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随州新闻 曾都 正文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本月起调整 市区为750元/月

2010
05/09
16:10
2820
  随州从5月1日起,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随州市区由每月520元上调至750元,这是我市自1995年正式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我市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随州市市区 (含曾都区)为750元,广水市、随县为670元;非全日制工资标准为:随州市市区为每小时8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广水市、随县为每小时7元。   据介绍,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新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有违反,员工可拨打投诉电话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规者,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按有关规定,责令其按应付差额的50%——100%标准赔偿,同时,对用人单位处以5000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随州日报社 发布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Notice: Part of the content of this site is submitted, published, edited and uploaded by netizens. This site only provides an exchange platform for such works, and is not responsible for their copyright. If you find any works on the website that infringe you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lease contact us and we will modify or delete them in a timely manner.
网友评论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所有评论
还没有人对此发表评论!
登陆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