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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大量供上海致本省电荒 专家吁再建三峡

2010
05/12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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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缺电的魔咒已经伴随了数年,于是,很多人把这个魔咒与同样地处湖北的三峡联系了起来。然而,一方面是湖北的申诉,另一方面却是三峡的无奈。 最近的湖北很热闹。一边是“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迟迟未能推出,另一边有人却在替湖北疾呼“三峡的电应该更多的留在湖北用”。 “每年都呼吁,但似乎没什么效果。”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副处长易新文的口气中带着些许无奈。的确,2010年两会期间,三峡电重新分配的话题再次被搬上台面,这一次领头的是工信部副部长苗圩。 2010年伊始,湖北省电力供应再次亮起红灯,缺口高达10%—15%,据统计,日均缺电逾5000万千瓦时。湖北随即宣布全省用电进入“红色预警期”, 不少钢铁、电解铝等高耗能企业继续遭遇“拉闸限电”。 时值4月,易新文告诉《能源》杂志记者,“已经不拉闸了”。 “拉闸限电”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而且每年如此,被称为电都的湖北就像被下了魔咒,进入了一个怪圈。于是,很多人把这个怪圈与同样地处湖北的三峡联系了起来,随即,很多论坛上出现了这样的帖子——“湖北有三峡,湖北很缺电”。 到底湖北的缺电与三峡有没有关系,三峡的电量又该如何分配? 湖北的申诉 输入“湖北缺电”四个字,各种版本的讨论比比皆是。因为缺电已经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2009年12月12日,华中地区的湖北省开始停限工商业用电,敲响了入冬以来电力供应的警钟。紧接着,武汉市启动电力供应橙色预警,首批对600余家工业企业实施限电。17日,武汉市又向景观灯发出了‘熄灯令’,这是近5年来首次因缺电关闭景观灯。”这条新闻广泛流传于各高点击率的论坛。 同样享有高点击率,被推到前列的新闻还有这样两条,其一是“三峡电站发电实现的税收收入,按照三峡工程综合淹没实物比例分配,重庆为84.33%,湖北为15.67%”,其二为“上海独享44%的三峡电,而湖北仅为13%”。这三个争论点也正是湖北与三峡矛盾的根源所在。 2010年两会,有代表再次提出这个话题,在湖北任职多年的苗圩首当其冲,湖北本来水电是优势,三峡的电应该更多留在湖北用,这是最好的清洁能源。但是现在却把湖北的电运到东部地区,湖北再从周边买煤运到湖北,引发一连串的效应,“河南就不够用了,就再到山西、山东甚至到新疆去运煤。进行全国大旅行,全国铁路货运一半用来运送煤炭,这是多大的物流成本,多大的浪费”。 湖北省是全国水电比例最高的省份,水电比例高达60%,据了解,总装机1820万千瓦的三峡电站留给湖北省内的电量仅为13%—15%,更多的电量是输往华东电网和南方电网。 “三峡的电更多的是输往上海和广东,为此还专门架设了电网线路。”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对《能源》杂志记者表示。 “缺电,湖北又没有煤,只能到处去买煤,”易新文说,“湖北省也在筹备将在宜昌和武汉各建一个储备中心,有专门的人员在负责。” 数据显示,2009年,湖北省的外购煤量达到了3000万吨。的确,守着三峡的大量清洁电力,却长途跋涉去买煤,湖北人有点想不通。 “三峡的电如果能就地消化也是好事,会减少运输途中的消耗。但是也要考虑到其他地区的难处,如果把上海的电截在湖北,那上海必将成为第二个湖北。”张博庭提出了质疑。 三峡的无奈 对于湖北的申诉,三峡很无奈。 “三峡电能消纳方案是纳入到国家能源规划的,国家相关部门很认真地对三峡消纳问题进行了研究,做能源规划既要考虑当地自身的能源结构以及经济发展的结构,还要依据三峡大型水电的运行特点来进行平衡。”三峡公司某人士如是说。 也就是说,三峡的电该怎么消化,该输送到什么地方,是由国家来定的,而非三峡公司。张博庭回忆起了当时三峡分电的情况。他说:“三峡的电量是当做任务派分给各省的。因为突然建这么大的电站,并将带来如此巨大的发电量,国家怕消纳不了,要求各地区按政治任务接受,是一项配合国家三峡建设的任务。并且,在建设前就已经派分下去了。” 而对于十年前这项派分三峡电量的任务,张博庭说当时并不是特别受欢迎。原因很简单,各地方都希望自己建电厂,自己分配,这样既可以解决本省的就业问题,还能增加税收。所以,各省宁可用本省小火电发的电,也不愿意接收外省的优质水电。 并且,为了解决三峡和接收省市的后顾之忧,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批准了三峡通往广东的电网建设,至此,再加上上世纪八十年代从葛洲坝通往上海的输电线路,就可以有两条线路的保证了。“上海线是葛洲坝建设时就开建了,也是当时的一个创新项目,当时就考虑到了三峡的电也要外送,可以把三峡的电直接并入。”张博庭说。 分派完了任务,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最初的电价问题却是个谜。 事情的初衷,起源于二滩水电站的先例,“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二滩水电站建成后发出的电无法消纳,不得不大范围弃水,减少发电量,亏损很严重。也正因为二滩水电站的案例加速了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当时,二滩不是归国电公司管,所以国电公司宁可要自己的火电也不要二滩的水电,造成了极大的能源浪费。当时,这对三峡的触动比较大,所以国家就对三峡的电量提前进行了分配。”张博庭说。 而对于电价的问题,当初的规定是“先用电,后算账”,但承诺价格会低于传统火电。 所以,湖北缺电而迁怒于三峡,三峡觉得很冤枉,不仅电量分配不归三峡公司管,而且,当初的分配是严格按照几个指标的,比如:最大限度地发挥三峡水电的效益,最大原则地不蓄水或者少蓄水,因为除了发电,三峡最大的好处还有防洪和抗旱;当时考虑到远期与近期相结合,要符合国家一次能源的整体流向,西部资源多,要流向东部,要兼顾各个地区电力和电源的平衡,以及当地的承受能力;受电省市所分的电量要通过该省市全社会用电量在区域总用电的比例系数确定;要与电力体制的方向相衔接,因为三峡电力消纳在国内为首次,国家确定了“国家划定市场、竞争决定定价”的模式。 三峡认为,国家定的指标是合理的,分配方式也是有科学依据的。 症结在哪? 其实,一个话题的对与错,只是看所站的角度。的确,站在湖北的角度,守着三峡却饱受缺电之苦实属痛心;而在三峡的角度,又无法左右电力流量,只有无奈;站在国家的角度,分配也趋于合理,无可厚非。 那症结在哪?“其实不难理解,毕竟随着经济发展,各地用电量都猛增,原本只需要13%三峡电的湖北已不能再满足于这个数据,需要更多的电量补充进来。而水电的电价又远远低于火电,自然水电成了香饽饽。”张博庭说,“如果现在施行‘水火同价’,想必包括湖北在内的很多省份将不再喊着要三峡的电了。” 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冬季,不仅仅是湖北,整个华东地区均面临着缺电的威胁,除非三峡增加发电量,否则多分给湖北的电将从哪个省剥离也是无法解决的难题。 张博庭直言,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再建几个三峡,“如果虎跳峡项目核准,则又多出一个三峡的电量,这对解决电荒有很大帮助,现在唯独能做的就是尽快加速水电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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