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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三运营商四大恶意竞争手段是自取其祸

2009
11/3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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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拿到3G牌照的三家运营商而言,如何在市场竞争 中获得比对手更多的用户是能否在未来几年中活得更好的关键,只是有些竞争手段并不那么能上得了“台面”。   手段一 收购竞争对手设备   “你有天翼手机吗,给你150到200元,然后再送你600元移动话 费。”今年9月刚刚开学,有个同学神秘地问某地理工大学大二的学生小林,是否办理了电信的天翼校园套餐,并拿到天翼赠送的手机,如果有的话,他愿意收购。 不过小林觉得这笔“买卖”并不合算。“开学时,电信在校园里搞的活动是预存400元,送我们一部手机,分两年返还1200元话费,90%以上的同学都办 了。”小林觉得,是超低的电信手机资费,给当地移动公司及其代理商带来了巨大压力,所以才有了收购之举。    事实上,收购竞争对手的终端和手机卡,并不鲜见。早在今年3月,便有媒体爆出, 河南省周口市的移动公司,通过在街边设摊以及其他多种渠道向用户收购当地联通分公司的手机卡,并给用户30元现金或是一张内含60元话费的移动手机卡。而 据网友jiangyu1912透露,南京也有这样的活动,有移动代理商收购旧小灵通,一个可以抵150元移动话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二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中,不得有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的规定,收购竞争对手的设备,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手段二 诋毁对手网络   10月10日,有媒体称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通报近期校园市场内的不规范市场 竞争现象,并提出整改要求。其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通过发送虚假短信引发他网用户群体投诉。有网友指出“虚假短信”是指此前不少南京大学生收到的一条信息 ——“使用中国移动动感地带是身份的象征!有95%的大学生使用中国移动动感地带!联通信号差,资费贵,服务劣,仅(谨)防上当!”   除了通过发匿名短信诋毁对手外,有的地区运营商或其代理商还公开表示了对竞争对手产品的“鄙视”。在广东梅州,曾有一段时间到处可见“189就是133,本店无189销售”的大型横幅,悬挂之处大多为梅州移动公司的经销商或者业务代理点。   手段三 “精武门”直接开打   前几年宽带大发展时期,各地通信运营商之间不断上演割电缆“闹剧”,不少矛盾最后激化至拳打脚踢。随着宽带用户进入稳定发展期,此类事件才逐渐减少。然而,从今年年初开始,各家运营商“全武行”事件迅速增多,不少甚至酿成流血惨案。   今年8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中国电信汝阳分公司员工在联通营业厅提刀 砍杀联通员工。第二天,又有人发帖辩解称,之所以发生此起“血案”,是因为事发前一天,汝阳联通到电信促销场地敲锣打鼓“砸场子”,才引来第二天的悲剧。 11月25日,当记者拨通汝阳联通办公室的电话询问此事处理结果时,对方称自己只是普通办公室人员,这件事由谁处理,结果如何,一概不知。   江苏省电信一位内部人士也向记者透露,今年以来,不少地方电信运营商彼此间的冲突逐渐增多。徐州就曾发生过当地移动和联通大打出手的事件,而在无锡,当地电信和移动公司也起过冲突。   随着9月各大高校开学,“全武行”的战场甚至转移至校园中。8月28日下 午,武汉江汉大学南区一号食堂门口,三家运营商为了争夺地盘发生了冲突,相互“评理”后,其中一家的促销人员拿刀砍伤了竞争对手的员工。在象牙塔中的莘莘 学子面前,第一次展示了残酷社会中的血腥竞争。   手段四 签署排他性协议   社会销售渠道已经成为三家运营商必争的兵家之地。就在几日前,网上开始流传一份《关于“不建议”开展iPhone裸机销售的通知》,发布公告方为某直辖市移动公司。   文中称鉴于各公司与移动的长期紧密合作关系,移动“不建议”国美、苏宁、 中复、迪信通、通万宝、金飞鸿等合作伙伴在各自所辖的零售店面体系内销售iPhone裸机,“不建议”各合作伙伴在所辖零售店面体系内摆放任何 iPhone裸机宣传物料、开展任何关于iPhone裸机的宣传、推广。尽管苏宁和国美都否认收到过这样的通知,但在业内,利用渠道优势进行“排他”经营 早已是不成文的潜规则。   在海宁路苏宁电器,记者并没有找到销售iPhone的柜台,一位工作人员 好心地指点记者,“四川北路横浜桥有联通营业厅,你可以去那里买。”那么苏宁今后会卖iPhone吗?他摇了摇头,“我们和移动关系好,所以不能卖,要不 两家要打架的呀。”在迪信通、协亨等手机卖场,iPhone同样没有踪影。   青岛一位手机厂商也告诉记者,曾有运营商暗示,在某些连锁卖场中不得销售他们另一个网络的产品,“不过运营商都很精明,不会留下书面文字做把柄,一般都是口头说,如果你要卖对手的手机,就取消补贴或者其它优惠措施。”   记者观察   电信业恶意竞争为何如此猖獗   进入2009年以来,电信业似乎陷入了各种“门”的危机。之前本报就曾报 道过,拿数百部手机“测试”电信网络的温州“移动门”,故意24小时拨打长途电话套取网间结算费的云南“铁通门”。此外,还有无数隐藏在全国各地,尤其是 二三线城市中,电信运营商彼此诋毁、抢夺用户和地盘,甚至割断对方线缆、阻挠网间通信等等的“短信门”、“窃听门”、“盗割门”。   监管力度在加大   似乎在印证这些“门”的存在。进入2009年以来,各地通信管理局对不正 当竞争的管理和监督明显加大。除了前文中提到的江苏通信管理局对当地移动公司的批评外,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网站上,对中国移动汉中分公司收购电信公司用 户在用小康通座机进行不正当竞争进行了公开批评通报,西藏通信管理局也在“西藏电信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直接批评“有的公司竟然采取诋毁竞争对手的手 段,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公司为争夺集团客户,签订排他协议,采取VPN方式,以超低资费和明令禁止的网内网外差别定价形式吸引用户。”   然而,像陕西通管局这样明确发布公告批评某家具体运营商的做法依然并不多见。尽管各地通管局都透露出加大监管的“风声”,但具体如何处理依然讳莫如深。记者曾拨打江苏和河南通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询问相关事件的处理情况,对方均表示不清楚或者相关负责人不在。   监管权责需进一步明晰   尽管监管部门在不断加强对不正当竞争的管理,类似事件却依然屡禁不止。电 信业资深人士罗明伟认为,电信业竞争监管权不明难辞其咎。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曾多次向记者表示,目前电信运营商的许多作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反不 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这似乎是个强有力的依 据。但罗明伟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主体主要是工商局,而电信监管的主体是通管局,双方并没有形成统一协作的合力机制。   其次是法律不到位,现有《电信条例》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当时对电信市场竞争规则并没有多少涉及,形成一定的法律空白。《反垄断法》虽然对不正当竞争也有约束,但对于国有垄断行业进行了豁免,这使得以3家国有运营商为主体的电信市场又难以受其管辖。   竞争必须遵守道德底线   电信运营商之间越演愈烈的恶意竞争,让长期关注通信产业的飞象网CEO项 立刚感到极为不安。“够了!竞争必须严守道德底线!扼杀对手的竞争,绝不会只剩下一家运营商垄断经营,绝对取得市场支配地位,而是面临拆分和新的管制手段 打击的开始。尊重对手,给对手一定的空间,保持市场相对均衡,是我们必须学会的生存之道。”项立刚在其博客中,对不正当竞争的恶果甚为担忧。   通信业资深人士付亮也认为,各大运营商间的恶意竞争最终只会造成巨大的资 源浪费,比如温州移动门中那数百台“测试网络”的手机、比如被割掉的电缆,最终流失的都是国家资产。同时,为了客户数量上升而采取大幅降低资费、打击竞争 对手等手段,最终很有可能使“劣币驱逐良币”,最终产品、服务质量跟不上,反而造成大量离网率,市场陷入恶性循环。   “运营商不懂得合法、合乎道德的竞争,会让大众对全行业产生怀疑和失望,进而形成全社会对于电信业敌视、排斥、对立、怀疑。”项立刚表示。
来源: cnBeta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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