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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教育局封杀论坛被评应对舆情能力最差

2010
07/15
10:57
5003
说明:政府表现越出色、应对越得体则得分越高,反之则得分越低。最终依据各项表现综合所得总分,得出蓝、黄、橙、红四色级别,警报程度相应由低到高。其中总分20.00分(含)以上为蓝色,表示政府应对总体较为得体;总分10.00分~20.00分(不含)为黄色,表示政府应对有待进一步加强;总分5.00分~10.00分(不含)为橙色,表示政府应对存在明显问题;总分5.00分(不含)以下为红色,表示政府应对严重失当,存在重大缺陷。 中国青年报7月15日报道 日前,人民网发布“2010年第二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入选的10件事情中,排在蓝色(即应对基本得体)和黄色(即应对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域的事件达到了7件,这是排行榜创立以来最好的一次。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单学刚分析认为,这表明地方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已经明显提升。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2010年第二季度政府应对各项指标与第一季度相比,信息透明度增长20.2%,政府响应增长14%,政府公信力增长10.6%,各项指标综合得分则增长约13.6%,与去年上半年排行榜刚刚推出时相比综合得分增长了近25%, 单学刚认为,事实证明,只要地方党政机关认识正确、做法科学,互联网完全可以管理好、应用好,发展成地方了解民情、汇集民智、疏导民怨的好媒介,成为决策参考的好帮手和官民互动的重要窗口。 如“安徽马鞍山局长打人”事件发生后,“一把手”市委书记当晚即赶到现场处理危机,使得事态得以较快平息,没有酿成更大规模的群体事件。 而在辽宁庄河“千人下跪”、广州法制办“咆哮哥”、海南三亚社保局“招考门”等事件中表现不当的当事官员也都被上级党政机关迅速果断地进行了处理和问责,及时挽回了政府公信力因此可能受到的损失,这些较过去很多地方出了问题之后只是一味屏蔽删除消息、袒护当事官员的做法相比,可谓有了明显的改善。 入选排行榜的事件中,“安徽马鞍山局长打人”事件的应对总体较为得体;“江苏滨海教育局封杀论坛”事件则亮了红灯,地方政府应对严重失当,存在重大缺陷;而在本报率先报道的“云南大理违规建别墅”事件中,地方政府应对存在明显问题,排名倒数第三。 [b]安徽马鞍山局长打人事件:书记亲临现场勇于担当[/b] 2010年6月11日18时40分,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旅游局局长汪国庆在开车途中与路上行走的中学生胡某发生纠纷,并动手打了胡某。围观的群众迅速增至几千人,并将汪国庆堵在轿车内不能离去。晚十点半左右,马鞍山市市委书记郑为文赶到现场,站在警车车顶上用高音喇叭喊话,承诺政府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汪国庆当即被免职。 [b]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谷文杰[/b] “安徽马鞍山局长打人”事件折射出官员傲慢的权力与民众失落的尊严之间的矛盾。 当地政府在事发伊始便迅速作出反应,市委书记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肇事局长被就地免职,体现了国家公职人员对民意的重视。尽管有舆论从法律程序方面对“就地免职”举措提出了质疑,但从人道主义和政治效率的角度考虑,此举有效地稳定了民众情绪和现场秩序,避免了事态升级造成人员伤亡,值得肯定。 美中不足的是,因肇事局长未道歉,群众怒火未息难以散去,政府后来失去了耐性,动用警力采取粗暴手段驱散群众,违反了处理突发事件“慎用警力”的原则,破坏了前期努力争取到的良好状态。 在后续措施方面,当地政府在惯性思维的引导下采用冷处理的方式,降低了政府工作信息透明度,使民众在情况不明的环境下滋生了质疑,认为政府包庇肇事官员,而之前的积极姿态有作秀之嫌。 后期的两项举措使政府的形象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这种虎头蛇尾的事件处理方式值得反思。 [b]特邀专家单光鼐(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b] 考察过多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后,我们发现:领导干部能否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做群众工作、舒缓民怨,是能否成功化解矛盾、处置事件的关键。马鞍山局长打人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人称道的是,花山区和马鞍市的领导赶赴现场,勇于担当,敢于直面群众做工作,尤其是市委书记郑为文迅即表态,对肇事的官员进行问责处罚,平息群众激愤的情绪,这为缓和气氛、挽回政府形象做了良好的铺垫。 但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也暴露出基层地方政府的一些不足和值得改进的地方。例如,领导出现时已经过了“黄金4小时”,这反映出政府应对处置这类事件还不够迅速。另外,在掌握慎用警力的尺度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改进。 江西黎川新任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地方走出一小步,民众期待更大步 2010年4月16日,江西黎川县纪委正式出台了《黎川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向社会公示了新任的19名科级干部财产收入情况。 [b]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闭淑娟[/b] 网友提出的质疑很有代表性:此次黎川将官员财产向社会张榜公示,比之前的试点进了一步,但“新人”新办法是否就意味着“老人”没办法?在“新人”变成“老人”之后,又该怎样保持公示的连续性?解决这些问题,就是对舆情的最好回应。 [b]特邀专家吴长生(人民日报社国际部原主任、高级编辑)[/b] 江西小县黎川公示区区19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的事,之所以能轰动全国,就因为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物以稀为贵。 无数实践已经证明,改革先行者如果得不到及时而强大的后援,就难免因孤军深入而遭遇覆亡的结局。如果没有更多后继者,冲锋在前的黎川,就可能被巨大的官场惯性无情地拉回原点。 [b]广州法制办“咆哮哥”:“权利时代”的“倒逼机制”[/b] 2010年6月18日上午,一名广东网友在广州市长万庆良同志的留言板留言反映广州市法制办公务员态度蛮横,并上传了一段录音。留言中,这位网友把态度不佳的公务员形象地称为“咆哮哥”。6月21日,广州市法制办召开记者通气会,就此事深表歉意。6月23日上午,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和“咆哮哥”本人一起上门到发帖网友家中道歉。 [b]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苏玥[/b] “咆哮哥”事件一经曝光,网友的批评铺天盖地,有的称“‘咆哮哥’让政府蒙羞”,有的则直斥“‘咆哮哥’揭穿了伪公仆的画皮”。其“经典”语句“你能把我咋地”,更是雷倒不少网友。网络的影响力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并推动了事情的发展。 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普遍问题积累已久,虽然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事作为反面教材,杜绝类似事情再发生,但不从体制弊病、官僚作风上找原因,还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b]特邀专家吴兢(人民日报社新闻协调部副主任)[/b] 有人说,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之一,就是日益成熟的公民社会与落后的管理之间的矛盾。的确,一边是迷恋权力、高高在上的一些官员,不愿“弃权”,或者表面“放权”实际“弄权”;一边是维权意识觉醒、法律意识提高的大批公民,对官员执法和政府行政,都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 这两者之间——“权力本位”的退出与“权利本位”的生长——存在着心态差、步伐差和速度差,由此形成了此消彼长的博弈。“咆哮哥”事件,就是这样一次典型的博弈个案。 在这个博弈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独特的“倒逼机制”:网友把“咆哮哥”的“咆哮”录音发帖上网,被互联网迅速“放大”,形成火力甚猛的监督攻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咆哮哥”最终为自己的“咆哮”,承担了应该承担的责任。 从“权力时代”到“权利时代”,越来越多的公民加入维权队伍,公民的权利觉醒和监督的有效合力,正是“倒逼机制”的两把“利剑”,“倒逼”法治政府提速,“倒逼”服务型政府提速,“倒逼”“权老大”们退出滚滚向前的时代列车。 [b]河南商丘赵作海冤案:司法生态何时改变?[/b] 河南商丘人赵作海2002年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0年4月,“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b]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汪冬莲[/b] 赵作海一案经过涉案各方的努力,处理结果在网上普遍赢得了网友肯定,成为近年来少有的变负面事件为正面形象引导的典范,尤为重要的是,该案推动了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进步,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当然,反思和质疑也是有的。比如,关于这种因为司法实践不严谨导致的冤案,国家赔偿金和困难补助费该由谁来承担,走的是财政支付吗?最后是不是转嫁到纳税人头上?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部门站出来澄清公众疑虑。 [b]特邀专家魏寿华(天涯社区执行主编)[/b] 这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事件被披露之后,赵作海最终沉冤得雪。尤其是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亲自登门颇有诚意的道歉,也赢得了赵作海以及关心赵作海案的人们的基本谅解。需要司法部门反思的是,在中国目前的司法生态下,还有多少个“赵作海”? 赵作海案得以平反,缘于“被害人”戏剧性的死而复活,但这样的幸运不会第二次降临。只有落实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在公、检、法三机关的权力设置上真正体现出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不是“兄弟单位”关系,才能实现基本的司法公正。也只有这样,司法系统才不会被轻易地推进舆论漩涡,才会让赵作海案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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