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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监处原处长巨额受贿获死缓 外逃后被劝返

2010
08/21
11:41
3769
“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被认定为假案,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因为此事而下马。昨天,北京市一中院数罪并罚对于兵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2月,被告人于兵在市一中院接受审判。据指控,于兵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其中受贿上千万元。于兵被指控一共受贿4笔,全是他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所为。行贿者是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向其行贿达420余万元。此前,于兵的下属、原网监处张鹏云和齐坤已被市一中院判刑。据了解,于兵爱好收藏,他的受贿手段之一就是把手里的藏品高价卖给有求于他的公司。于兵称,他的受贿所得都买了字画,一张画就能花250多万元。 据微点公司郝先生介绍说,瑞星杀毒软件的原设计者和发明人刘旭离职两年后,创办微点公司,在微点公司办理新产品上市相关手续时,原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接受瑞星公司的请托,指令网监处民警张鹏云等人,利用非法手段阻止微点公司产品上市。郝先生还说,于兵炮制了“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指出微点公司在研究防病毒软件过程中,向外传播病毒,还指使手下找了几家公司说自己受害,目的就是要扼杀微点公司。 2005年8月,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被刑事拘留。2007年5月,微点公司负责人刘旭向最高检等部门举报。2008年,“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被认定是假案。于兵潜逃到南非,后被劝返。于兵被控贪污、受贿和徇私枉法三宗罪名,一一被法庭认可。昨天,法院数罪并罚,判其死缓。 [b]记者追访 “于兵案阴影未消除”[/b] 昨天下午,微点公司刘旭表示,微点公司作为反病毒公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背着“传播病毒”的罪名,致使公司声誉严重受损,该公司研发的反病毒软件3年不能上市,造成数千万直接经济损失。 “于兵案的阴影还没完全消除。”刘旭说,在于兵被抓、受审之时,很多人对于兵制造的“微点公司传播病毒”假案半信半疑,有的人甚至对微点产生误解,微点公司的反病毒软件上市后销售受到很大影响。刘旭表示,他们拿到判决书后,将会商议是否起诉瑞星公司,讨回己方所遭受的损失。 另据微点公司介绍,该公司田亚葵已向检方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法院对于兵案作出终审判决后,检方就会对国家赔偿一事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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