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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随州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首日4起违规被处罚

2012
12/02
14:03
2338

12月1日,随州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再动真格,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带队上街巡查,处罚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2月1日是农历十月十八,结婚、开业办酒席的人较多。当日上午,随州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领公安、城管、安监等成员单位和3台宣传车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了巡查,检查了各宾馆饭店的禁鞭宣传工作和措施。城区各公安派出所也对辖区进行了巡查。

在巡查中,各宾馆饭店大都设置了禁鞭宣传牌,与办酒席的客人提前签订了禁鞭协议。在清河路,一家开业的鱼馆负责人说,道贺的亲朋好友都送的花篮,非常支持禁鞭。但禁限鞭领导小组在巡查中发现,南郊擂鼓墩社区一位结婚的居民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被当场罚款500元,小区物业没有制止,也被处罚。截至当日16时,共有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受到处罚,城区各宾馆酒店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未接到群众的举报。

据悉,此次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起新铁路沿线,西至炎帝大道,南起淅河大桥,北至梁家桥北外环路(殡仪馆、公墓除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7时至23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发布人: xine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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