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一货车行至一狭窄道路占道行驶与对向摩托车会车时,导致该摩托车冲入水库边悬崖,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摔伤致死。经鉴定两车虽未发生接触,但由于货车会车时未靠右行驶,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导致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认定,该货车驾驶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8月26日,家住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的熊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由随州市区向随县殷店镇岩子河一带沿路向各商铺推销卫生纸。9时30分许,当车辆行至曾都区万店镇七里冲水库一转弯处时,与对向谌某驾驶的摩托车会车时,因占道行驶导致谌某无法避让车子直接冲入近5米高的悬崖。由于悬崖下方怪石嶙峋,乱石丛生,导致谌某摔伤致死。事故发生后,熊某驾车稍作停顿后,驾车离开现场。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后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察,路面离摩托车坠入点垂直距离4.6米,肇事车留下的刹车痕迹离左边路边仅70厘米。经司法机构鉴定,事故发生时,摩托车未与其它车辆发生接触,现场未留下任何遗留物。后经交警四大队民警数日的调查摸排,终于将肇事人熊某抓获,熊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熊某交代,事发时,其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占道转弯时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熊某驶行一段距离后,从窗户边看到谌某连人带车坠入悬崖,停了几秒钟后,由于紧张害怕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离开现场,到达殷店镇岩子河后又原路返回,然后回到家住藏匿。
随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介绍,事故造成直接原因是熊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转弯处时未靠右行驶,占用对方车辆车道,致使谌某驾驶的摩托车无法避让坠入悬崖,故做出了由熊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的事故认定。
9月2日,熊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