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随州市房产管理局获悉,随州市房产管理局拟出台《随州市房地产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如果企业存在“未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的”等40条行为将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范围,一年之类有二次同一性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资质(资格)证书。
“违反规划审批超规划许可建设,导致规划不能验收、长期不能办理产权手续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预订房号收取任何形式的订(定)金、诚意金等违规行为的;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延期交付商品房引起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等行为均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范围。
据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未处理前,不能参加当年的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年检,不能参加随州市房产行业有关评先表模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等。同时,记入信用档案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经审查后在县(市、区)、随州市房产局网站等媒体上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屏幕上公示。不良行为公示时间为3个月至1年,黑名单公示时间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