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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绿色建筑 共享低碳生活

2010
06/17
16:52
1961
实施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生活是我国为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项发展战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实施建筑节能,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以及发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作为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我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强制推行实施,并成为各级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作为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了管理制度健全、组织领导有力、新型建材充足、市场监管严密、执行落实到位,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表彰。目前,随州城区所有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执行率达100%,实施阶段达95.6%,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100%使用新型墙体材料,100%使用预拌混凝土,实心粘土砖厂逐步关闭,可再生能源得到推广,为高标准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实现我市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更美作出了突出贡献! 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也是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目标责任考核兑现之年。做好今年的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对于推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开局夯实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节能减排战略,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导向,以建设“低碳城市”,实现“低碳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降低建筑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和社会和谐发展。 2010年主要工作目标:随州市城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执行率达到100%、实施阶段达到96%;广水市城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执行率达到100%、实施阶段达到80%。曾都区经济开发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执行率达到100%、实施阶段达到80%。巩固“禁实”成果,随县和曾都区所辖乡镇镇区100%“禁实”。 为保证“十一五”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各项目标任务完成,2010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重要地方配套法规,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舆论宣传,严格贯彻实施《条例》所确立的各项建筑节能基本制度、激励与约束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和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在规划引导、设计变更、现场监管、节能分部验收、信息公示、能效测评标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控制。严格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图纸必须完整和符合技术标准,严禁以设计变更的形式降低节能标准甚至不实施节能标准,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加强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确保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和节能工程质量。认真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活动,未按规定进行能效测评或经能效测评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三、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监测工作,制定加强建筑能耗统计管理的办法和措施,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四、全面推进“禁实”、“禁现”工作。随州城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禁实”、“禁现”成果,防止反弹,全面推广预拌砂浆;随县城区力争全面“禁实”、“禁现”;广水市城区要巩固“禁实”成果,实施“禁现”。同时,各地要妥善做好粘土砖厂关停、转产工作;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推进“建材下乡”,促进“禁实”、“禁现”工作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建筑节能企业发展,扶持壮大一批新型墙材企业,不断提升新型墙材档次和品质,扩大应用规模,提高生产和应用水平。 五、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墙体材料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墙体材料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检测与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要立足本地资源,突出地方特色,研究确定适于本地的建筑节能主导技术、材料、产品及发展路线,大力发展墙体自保温体系。 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要切实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重点是太阳能光热、光电和地源热泵技术的应用,不断扩大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完善相应的激励措施和技术标准,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各类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完成2个申报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验收。 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建筑的基本特征是与当地气候条件、自然资源等要素的高度契合,并不是高技术、高成本的堆砌。要提高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充分结合本地自然资源和技术条件,建立适宜于本地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 八、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发挥专项基金在建筑节能、“禁实”、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与应用中的积极作用,对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科研项目和示范项目,要加大专项基金的扶持力度。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减征、免征、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九、加强建筑碳排放研究。温室气体排放中,建筑业约占1/3;在城市中,大约60%的碳排放源于建筑。减少建筑碳排放对改善人居环境,推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建筑碳排放的研究,制定措施降低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碳排放强度。加强引导,积极宣传和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房产局: 太阳能热水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对于改善建筑用能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我省房屋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加强房屋建筑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根据《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031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及政府机关和财政投资的建筑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要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和维护管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造价应列入建筑工程总预算。 (二)鼓励13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为避免安装时产生矛盾,安装前业主委员会要协调统一各业主的意见,明确经费来源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装的相关事宜。 二、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质量控制 (一)太阳能热水系统要作为建筑节能措施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时应明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内容和要求。设计单位要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构造》(中南标)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并结合建设项目具体情况,把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集热板的规格尺寸、管道竖井、固定预埋件、系统布置、电气管线敷设、节点做法等列入施工图设计内容,确保建筑立面整齐美观。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相关标准审查太阳能热水系统,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二)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保证太阳能热水系统按图纸和质量规范要求安装到位。监理单位要将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安装维修企业在既有建筑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时,造成建筑物破坏的,应负责维修恢复,并承担技术经济责任。 (三)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效果等内容;竣工验收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四)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消费者说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方法、维修方式及后期物业管理的具体要求,提供产品供应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和维修服务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正常使用。 (五)选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的产品;没有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有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定意见。 三、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管理职责 (一)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规划设计要点、建筑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环节上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二)因特殊条件拟不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专家对原因进行分析论证后作出决定。 (三)房产部门要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维护管理。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维护管理做出约定,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维修、养护、管理等事项,应根据系统类型采取不同的维保制度。采用集中供热系统的,纳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采用非集中供热系统的,共用性管井等纳入房屋共用部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护管理,其它部分可由所有权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维护或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应单位直接维保。相关单位进行维护管理施工时,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 (四)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验收备案工作,太阳能热水系统未安装到位或达不到验收要求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影响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现场监理定期培训制度。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生产企业或施工单位的安装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 (六)建立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推广发布制度,定期发布符合工程应用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七)各级发展改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综合管理,共同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 四、完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推广措施 (一)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情况作为节能建筑、绿色建筑、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评选的重要条件。 (二)各地要积极引入扶持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的新机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太阳能热水系统专业施工安装管理制度,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维护管理模式研究,加强应用情况的调查研究,注意总结交流典型经验。 (三)各地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加强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重要意义,增强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鄂建[2009]89号 大力推广散装水泥 积极推进节能环保 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多次下发文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将发展散装水泥纳入到国家“节能减排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体系中,明确了“进一步推广散装水泥,继续执行‘限制袋装、鼓励和发展散装’的方针,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保持中国散装水泥高速发展的势头。”由此可见,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正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是促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散装水泥是指不用纸袋或塑编袋作包装,直接通过专用器具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使用散装水泥,可以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节约大量的水、电、煤等能源,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市自2006年实施“禁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以来,大力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取得明显成效。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使用散装水泥算了一笔帐。2006年至2010年,全市累计使用散装水泥70万吨,共节约包装袋4200吨,节约煤炭5000吨,省电504万度,节省烧碱1540吨,节省棉纱280吨。此外,使用袋装水泥,由于纸袋破损和纸袋内残留水泥损耗在5%以下,而散装水泥由于装卸、储运采用密封无尘作业,水泥损耗在0.5%以下,因此,每使用1万吨散装水泥就可节约水泥450吨。按这几项计算,使用70万吨散装水泥,可创造经济效益近4900万元。 使用散装水泥,可以确保水泥出厂、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基本达到无尘作业,实现清洁生产,可减少因生产水泥包装纸或塑料编织袋带来的废气、废水等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据有关部门测算及实际物资消耗统计,每使用一吨袋装水泥会向大气排放3.96公斤粉尘,而散装水泥粉尘的排放量只是袋装的1/30。 使用散装水泥大大减少了粉尘排放量,现场不再像以往粉尘滚滚。一位施工工人说: “以前用袋装水泥时,由于粉尘多,一天工作下来,整个人就变成了灰头灰脸的‘泥人’。现在改用散装水泥之后,施工环境比以前好多了,也不用再吸那么多水泥灰了。” 因此,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是我国促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正效应。 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推广散装水泥的重要途径,可杜绝水泥、黄沙、石子等粉粒状物料搬运到建筑施工现场所产生的粉尘“跑、冒、滴、漏”等污染,可减少现场搅拌露天堆放粉粒状建筑材料的二次扬尘污染,可避免现场搅拌机的噪音扰民,可防止雨季大量的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变成泥砂土,流入城市的排污管道,造成堵塞,影响人居环境和城市环境治理。通过实施“禁现”,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城区各建筑工地乱堆砂石料和水泥的现象不见了,运输袋装水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空气的情况没有了,建筑工地搅拌混凝土的噪音听不见了,为美化城区环境,降低污染排放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因此,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减少建筑施工粉尘排放,确保作业环境达标,推行清洁生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环境保护将产生巨大的正效应。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艾武就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答记者问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圆满完成,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我市在6月份开展了“建筑节能宣传月”和“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为此,本报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艾武同志。 问:什么是建筑节能? 答:建筑节能是指建筑工程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的活动。。 问:为什么要实施建筑节能? 答: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能源资源相对贫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能源紧缺问题凸显,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节能是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据统计,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并呈继续上升趋势。要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建筑节能潜力巨大。切实抓好建筑节能工作,有利于降低建筑能耗,有效缓解我国能源紧张状况,促进能源、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其意义和影响十分重大。 问:实施建筑节能有什么好处? 答:第一,节能住宅维持费用低。节能住宅保温隔热性能好,暖气、冷气易于保持,易于实现冬暖夏凉。相对于一般的住宅,节能住宅可节能50%,其采暖和空调费用可以大大减少。 第二,节能住宅舒适健康。首先,节能住宅由于加强了外墙和屋面的保温隔热,使得冬季供给室内的热量不容易散失,夏天室外的热量不容易侵入,避免过冷或过热,使居住舒适度大大提高。其次,由于外墙和门窗的结合更加严密,门窗设置了双层玻璃,能隔绝外界躁声,给住户一个宁静的居住环境。 问:我省建筑节能的目标是什么? 答:第一,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其中,地级以上城市、直管市城区2006年100%实施建筑节能;县级市及县城城区2008年100%实施建筑节能;201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100%实施建筑节能。第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简称“禁实”),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其中,地级以上城市、直管市城区2006年100%“禁实”;县级市及县城城区2008年100%“禁实”;2010年全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面积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90%以上。第三,逐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10年,特大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25%,中等城市15%,小城市10%。 问:节能50%的概念是什么? 答:节能50%是指在我省1980—1981年建筑(包括住宅和公共建筑)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能50%。即与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建筑相比,节能建筑的采暖、空调、照明等能耗应节省50%。 问:我市从什么时间开始“禁实”和实施建筑节能? 答:依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和《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1号)的规定,我市应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城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 问:什么是绿色建筑? 答: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问:如何在公共建筑中实施节能监管? 答:按照国家和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并根据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印发的 《2010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工作。一是在7、8月份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期间,抽取不少于20栋的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对空调温度设置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并将检查结果在报纸上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建立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审计、公示制度,依法强化管理。 问:什么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 答:主要指太阳能的光热利用与建筑有机融合。即在建筑规划初期,就把太阳能产品作为房屋建设的一种元素考虑进去,实现其与建筑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后期管理等,从而达到降低建筑能耗的目的。 问:什么是墙体自保温体系? 答:墙体自保温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建筑构造,采用节能型墙体材料及配套专用砂浆使墙体热工性能等物理性能指标符合相应标准的建筑墙体保温隔热技术体系,不仅可降低建筑节能增量成本,而且对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我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方向。 问:为什么要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答: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简称“禁现”),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是施工技术的一场革命。用预拌砂浆代替现场拌制砂浆,不是简单意义的同等产品的替代,而是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了技术含量,产品性能得到增强。它改变了现场拌制砂浆必须由人工装卸、人工搅拌、人工喷涂的落后作业方式,而采用了现代化、机械化的新一代生产方式。实施 “禁现”,适应了现代化施工、机械化大规模集中施工的要求,有利于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有利于资源节约,是实现文明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水泥散装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节能减排、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问:我市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禁现”? 答:按照湖北省建设厅、公安厅、交通厅、商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部分城市城区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7]68号)的规定,我市应从2010年7月1日起禁止在城市城区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问:实施建筑节能与创造低碳生活有什么关系? 答:“低碳生活,节能环保”,现在已成为我国的发展战略,建筑节能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据权威部门统计,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比例接近30%,搞好建筑节能对于节省能源、保护环境、创造低碳生活十分重要。近年来,我市从三个方面入手,大力实施建筑节能。使以建筑节能为切入点的绿色低碳生活逐渐进入到市民生活各个领域。一是实施“禁实”,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有效地保护了土地资源,减少了煤碳资源消耗。二是实施“禁现”,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和噪音污染。三是实施建筑节能,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降低了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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